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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经国务院批准,于2014年在北京成立,是全国唯一从事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的国家级行业组织,英文名称为Chinese Non-government Medical Institutions Association(CNMIA),眼科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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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疗物资集中采购入围条件

发布时间:2025/12/29

为保障集中采购产品的质量、安全与服务,所有参与申报的产品及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基本入围条件,并接受专家委员会的综合评审。

一、 供应商基本资质条件

合法经营: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资质。

信誉良好: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因自身质量问题或履约问题引发的重大纠纷,财务状况良好。

供应与售后能力: 具备履行协议所需的生产能力、稳定的供货渠道和完善的全国性售后服务网络,能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与培训。

二、 产品资质与质量条件

合规注册: 申报产品必须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药品批准文号,且在有效期内。

质量保证: 产品生产过程严格遵循国家《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鼓励提供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标准符合: 产品技术性能和安全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注册产品标准要求。

三、 价格与商务条件

价格合理性: 申报价格应体现集采的规模优势,具备市场竞争力。专家委员会将结合产品质量、市场报价、历史成交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

供应稳定性: 承诺在协议期内能保证产品的稳定供应,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供应或延迟交货。

商务条款: 接受的付款方式、账期、交货期限等商务条款需具有可行性和吸引力。

四、 服务承诺条件

售后服务: 承诺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退换货政策、故障响应与处理时限、备品备件供应等。

临床支持: 根据产品特性,承诺提供必要的临床使用培训、操作指导及技术支持服务。

质量追踪: 配合协会及医疗机构建立产品质量追踪与反馈机制。

五、 综合评审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产品将进入综合评审环节。专家委员会将基于 “质量、价格、服务”三合一 的原则,对产品的技术先进性、临床适用性、品牌信誉、性价比及供应商的服务保障能力进行加权评估,最终择优确定入围产品。

备注: 眼科官网信息中心集采工作小组保留对供应商及产品资质进行最终审核和解释的权利。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眼科官网信息中心 全国眼科医学网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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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经国务院批准,于2014年在北京成立,是全国唯一从事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的国家级行业组织,英文名称为Chinese Non-government Medical Institutions Association(CNMIA),眼科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16年。